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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发文在全省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
发布日期:2024-09-09     发布者:本站原创     浏览量:181

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,促进妇女就业,以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赋能增效,近日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妇联联合下文,在全省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。


山东省人社厅和省妇联要求各地要加大“妈妈岗”政策支持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的就业需求,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、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,纳入“妈妈岗”用人单位统一名录,定期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。用好零工市场、就业驿站等服务网点,开展岗位收集、技能培训、送工上岗“一链式服务”。


山东省要求,要扩展“妈妈岗”岗位开发设置,动员各级、各部门(单位)充分挖掘本辖区、本行业“妈妈岗”的开发潜力,支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方式,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“弹性妈妈岗”、可自选时段的“宝妈班组”、可带回家工作的“流动妈妈岗”,积极挖掘电商运营、直播带货、文创策划等自主性高、方式灵活的“新业态妈妈岗”。


山东省将强化“妈妈岗”就业服务供给。依托妇联系统媒体矩阵、公共招聘平台等大力宣传,提高社会各界对设置“妈妈岗”重要性的认识,选树一批“妈妈岗”设置单位和优秀员工典型,通过多角度、全方位的宣传,塑造更加包容、各方支持的社会环境,为育儿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。加强平台服务,通过组织专场招聘、开展直播带岗、搭建“妈妈岗”用工余缺调剂平台等方式,多渠道帮助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育儿妇女实现就业。加强育儿服务,纳入“妈妈岗”名录的用人单位要配套建立“妇女之家”和母婴室,为女性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场所,为接送儿童上下学提供便利条件。


此外,山东省将加强“妈妈岗”员工技能培训,积极链接发动各方资源力量,支持“妈妈岗”员工多途径提升职业技能水平,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注“妈妈岗”劳动权益保障,引导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管理实际,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,合理确定权利义务,保障“妈妈岗”兼顾工作和家庭。


内容来源:中国妇女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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